关于参加2014年第一次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的通知
日期:2014年06月10日 来源: 作者: [字体:
大 中 小]
各有关单位、各位学员:
根据中国消防协会《2014年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》和宁夏消防协会《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第一次全国消防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方案》的部署安排,我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将于1月19日(星期日)进行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及等级:
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
二、考试对象:
1、参加宁夏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第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期培训并取得结业证的学员;
2、第一至五期未通过理论统考需参加补考的学员;
三、报名要求及考试时间:
1、凡需参加此次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尚未报名的学员、补考学员,请与1月5日前到宁夏消防协会进行报名。
2、报名学员及补考学员填写《国家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》2份、补考学员还需填写《消防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补考申请表》1份、(申请表从宁夏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、消防协会领取或从宁夏消防服务信息网下载:www.nx119.org.cn)。
3、报名人员请准备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4张。
四、考试时间及地点:
1、考试时间:1月19日(星期日)上午9:30—11:00
2、考试地点:银川市实验中学(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52号,进宁北街与北京东路交叉口)具体考场、考号见《准考证》。
五、领取准考证:
请于1月15月至1月18日到宁夏消防协会秘书处领取《准考证》,个人凭《结业证》、《身份证》领取,单位统一领取凭单位介绍信、学员身份证复印件、结业证等相关证件。
六、相关费用:
鉴定费每人190元。补考费用理论考试50元/人。
七、考试文具:
考试需要填写答题卡,请准备2B铅笔、铅笔刀、橡皮、钢笔(圆珠笔)、《身份证》和《准考证》。
八、考试要求:
1、学员在8点30分之后凭准考证进入学校,9点20分进入考场,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,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。
2、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,在成绩保留期内,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。
3、按照国家二级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实施严格考场纪律。采用单人单桌,课桌反向放置,请尽量减少携带物品;关机后交由监考员统一保管。
联系人: 杨乐
联系地址:北京东路169号宁夏消防总队院内
联系电话:0951-5066021 5057629 18609585823
宁夏消防协会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